他是一名退伍軍人,40多歲,正營級干部,轉業以后回了縣城,被分配到了一個國有企業負責保衛科當科長,經常發不上工資,后來企業不景氣,他成了一名出租車司機,我們就是這么認識的。
他剛轉上志愿兵的時候,家里就給介紹好媳婦了,也就是現在他的妻子,一個標準的農村婦女,他說他可以在部隊上繼續干的,但是總不能常年分居,要有個家的感覺,所以就轉業回來了,我就問他有沒有落差感?他說沒有落差感,他說現在很幸福,有2個小孩,每天下午回家的時候,妻子都把飯做好了,有家的感覺,很塌實。
他說,人一定要有幸福的參照標準,這是幸福的第一前提,如果總是比高層次的,永遠不會幸福,如果總是比一些悲觀的事,那么永遠都是開心和幸福的,他說他曾經親眼看到自己的戰友離開這個世界,他說當他遇到悲觀的事的時候,他就會與“死亡”做比較,他說一個人,如果連死亡經歷過了,所以什么事都覺得很幸福,只要是活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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俺現在還單身,對幸福和生活,沒有多少經驗,轉載的文章,以后回過頭看